通知公告

上师大卢实小加强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   

上师大卢实小加强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中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贯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精神,准确把握学生欺凌的界定、处理原则、预防措施、处置程序等。切实优化学校日常管理,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减少学生欺凌隐患;有效指导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形成良好家教家风;深入关注网络领域的不良现象,切实用好《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构建平安稳定、和谐圆融的校园环境。 

 

二、治理措施

(一)建立管理机制

成立上师大卢实小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由校长牵头,协调三部一室、家委会、社区,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加强协作,综合管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二)积极有效预防

1、加强宣传教育。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法、品社等课程中定期对学生进行校园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利用升旗仪式、校班会课、午会课等时段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组织家长培训。通过家长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日常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三部一室协同,年级组长和家长代表等组成学生欺凌治理小组。继续完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规章制度。

4、定期开展排查。每月以报表形式向区未报中心汇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三)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小组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小组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区未保办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批评教育,书面道歉;情节严重的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四)健全长效机制

1、完善专题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2、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年级组、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法治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4、推进法治教育机制。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提升师生法治意识。

 

三、工作机构 

成立上师大卢实小《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小组

 长:虞怡玲(校长)

 组长:  马维莺、周珏

 员:王晴红、陈雪强、夏明、王欣、蒋晓政、家委会主任

联系人:王晴红

投诉电话: 6301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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