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服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11-28   来源:   

上师大卢实小教育服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以及上级部门的财政政策和有关制度,必须持有《会计证》《会计电算化上岗证》并严格按规定办事。

二、财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自觉遵守财政纪律,经常向领导和群众宣传有关财务政策。

三、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对政策负责和对单位负责相一致的原则,对违反财务政策、制度的行为要予以抵制,并如实向有关领导反映。

四、学校的一切收支由学校经济责任人和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实际收支状况,统一策划、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另立帐户,违规操作。不得设帐外资金暗箱操作。各部门经手的款项必须符合财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管理要求。一切资金运作必须符合相关制度。

五、财会人员要按照帐、钱、物三分管的原则,建立内部控制流程手续,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学校经济责任人的统一领导下,加强财务监管。

六、为确保资金安全,学校的印鉴、法人章、支票、保险箱应分别由专人保管,用印时必须验看有关凭据,不得开具空白支票。现金收入必须及时解入银行,不得超标准留存。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七、出纳收费必须及时开具相关收据,不得收取未经许可及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款项。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任何现金回扣均应入帐,由学校按规定处理。不得帐外私分。

九、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认真作好工作的移交和接受,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

财务报销制度

依照“学校的一切财务支出,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有关制度。”的精神,本校特制定以下财务报销制度。

1、学校的一切现金给付、银行转帐等业务,均须取得符合有关规定的凭证,经相关人员确认,主管领导签字授权,方能作为支付凭证。外来凭证上:单位名称、日期、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自制凭证上:填制人、内容、审批、日期、金额大小写、附件等,均应反映该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不符合以上原则,学校财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

2、学校自制的现金发放清单均应使用学校填制的专门给付清单办理。姓名与金额必须形成对应关系,三人以下可以另行填制,但不得代签。财务人员原则上不能编制该项经济业务的凭据,不得编制授权签字与领付签收相分离的给付清单。未经主管领导核准授权支付,财务人员无权受理。

3、报销发票必须是经财税部门认可的合法票据,外省市发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报销。凡无单位名称等事项的定额发票必须填制支出报销单方能办理。

因公外出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必须符合有关报销规定,经主管校长批准并附有效凭证按标准给予报销,超标准部分未经核准不予报销。

4、临时借用现金购物,借条须经校长批准签字,借款一般应在三日内结清。超过期限按规定列帐,并应及时清欠。

5、购物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经财产保管员验收签字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维修和后勤服务性支出须经总务主任认可和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6、报销家属医疗费、教工子女学杂费以及托幼管理费等,应按规定由本人填写“付款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经主管领导授权核准,方可予以报销。

财务电算化操作守则

根据有关会计法及电算化操作要求,特制定如下操作规定。

1、学校财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必须持有《会计化                                                        岗证会计》、出纳必须按规定设置单独操作密码,各操作员之间不得通报密码,不得相互代操作。

2、录入员录入凭证前,必须审阅凭证的有效性、真实性,不得录入未附有效凭据的现金、银行支付款项。禁止操作凭据以外的收付记帐电子表。

3、复核员复核凭证时,必须仔细认对该项经济业务的正确性。不得复核已认定有误的记帐凭证,并及时通知录入员,取得一致意见后重新确认。

4、操作员应按规定养护管理好电子设备,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动用电脑。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在无把握的情况下,盲目操作。

5、操作员应按规定及时将输入的信息存档。按月作好备份。并按规定将备份及时存入非同一建筑物的保管地点,以防不测。

6、各操作员之间,必须明确职责范围,并按规定设置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各操作员均应保证各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有效行。发生错误,按规定程序予以改错。

出纳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负责管理学校行政经费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往来。

2、按照上级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各种报销凭证,对违反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的坚决抵制。按规定设置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做到日结日清,定期与银行对帐,做到准确无误。

3、严格执行学校收费制度,不得擅自收费和扩大收费项目。各类代办性收费项目必须按规定执行,并有出纳开具规定的统一收据,且做好费用清算工作,并开列收支清册供家长和被收费人监督。

4、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收入现金及时解行,严禁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限额,备用金和重要票据收入银箱,并妥善保管好银箱钥匙,离开后开启防盗警报器。

5、配合会计做好工作,及时接报现金、银行收付款等。

6、严格执行学校票据管理制度,支票和印章分别保管,职责分明,相互监督,严禁一人统管。

7、因故离职要全面办理财务资料和财务信息的移交,并由教育服务部负责人监交。

会计制度

协助学校管理好各类教学经费,当好校长和总务主任的管财和理财助手。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正确运用教学经费,坚持愿则,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予以拒绝,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2、按规定设置帐务,复审一切收支凭证,及时记账、结账、报账,按规定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和预决算表,根据帐务反映资料,对财务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效益、重要3、经费指标达标情况等进行财务分析,并及时将分析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

4、保管一切财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务资料,及时整理装订,定时归档。

5、指导帮助财产管理员规范财产管理,定期校对固定资产帐户,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6、帮助指导出纳和食堂会计完成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执行学校票据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票据登记和销耗工作。

8、会计人员因故离职(岗),应全面移交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并由总务主任和会计中心领导负责监交。

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统一管理学校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低值易耗品,按财产分类建立账户,并按规定编码统一编号。

2、严格执行校产请购、验收、入库、发出领用及报废等制度,做到入库清、发出领用清、结余清。

3、及时供给教工应领用物品,并按财产性质要求领用人在个人领物单上签收,发放大件或批量物品、专用设备须批准后执行,对应备不足库存应及时提出采购申请,确保教学需要。

4、定期进行校产清查,做到账目请楚、帐物相符、帐帐相对,并同各专用室分类账相对应。各专用室、各部门的专用设备,采用兼职管理员专人管理的办法,直接对校产管理员负责。

5、协助总务主任做好对教学设备的定期保养和检修,及时提出维修建议。

对离校、离职或校内岗位变动人员所领物品应及时收回或办川理移交手续,并在个人领物单上进行反映。

6、财产管理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爱护公物、物尽其用、勤俭持校、廉洁奉公、任劳任怨、态度和蔼。

7、积极主动协助总务主任做好其他后勤事务工作。

财产验收制度

为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经费的使用效果,保证校产安全,特制定教学用品请购制度如下: 

1、采购人员应根据优质、低价的原则进行统一采购。

采购人员将所购物品连同购物发票先到财务室审核后再交财产管理员进行数量质量验收。

2、学校财务人员应对学校所采购物品进行价量监控,做好辅助记录,辅助记录应注明所采购的日期、数量、单价、总价以及发票号码,定期向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反馈采购信息和建议。

3、财产保管员应对所购物品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对验收合格物品及时入库、登帐,做到帐物一致,量价相对。

用品请购制度

为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经费的使用效果,保证校产安全,特制定教学用品请购制度如下:

 1、教师职工依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必须使用的教学物品向学校财产保管员提出领物申请,保管员应依据合理、节约使用的原则予以支持。

 2、财产保管员在库存不足的情况下,向学校总务处负责人提出增加库存申请,并填写请购单,注明请购品种、数量、市场估价,总务处负责人应及时报校长审批。

 3、采购人员应根据优质、低价的原则进行统一采购。,批量较大的采购项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采购。

4、财产保管员应对所购物品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对验收合格物品及时入库、登帐,做到帐物一致,量价相对。

 5、学校财务人员应对学校所采购物品进行价量监控,做好辅助记录,辅助记录应注明所采购的日期、数量、单价、总价以及发票号码,定期向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反馈采购信息和建议。

6、依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学校应备适量常用库存,一般日用库存以一月量为宜。

7、财产保员应对库存物品进行定期盘点,每月月底向校长室填报库存物品月报表,并说明发出物品使用效寂。

领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校教职工应树立爱校如家的思想,以节约为原则,爱护公物,防止浪费,节省开支。

 2、各部门、各专用室领用的设备和仪器有专人负责。

 3、低值耐久品的领用有领用人负责保管,每学期结束后交校产保管员统一保管,新学期后重新分配领用。

 4、低值易耗品的领用采用以旧换新、总量控制的办法。

 5、所有物品的领用和归还应认真签收和核销,如应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应原价赔偿。

 6、教职工应故离职、离校应归还一切所领物品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收费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树立本校良好的形象,特制定如下收费制度:

1、学校各级各类收费,必须符合市府和主管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亮证收费,并有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费,开具规定的统一收据。

2、学校各类收费必须事前公告家长,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收费和扩大收费项目。

3、学校各类收费必须及时解缴银行,并按规定科目收入,各类代办性收费项目必须按规定执行,做好费用清算工作,并开列收支清册供家长和被收费人监督。

收据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照财政法规关于票据管理制度有关条款特制定以下具体管理事项。

1、本校依照票据专用的原则,所使用的收据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专用收据,不得另用不符合专门用途的收据代替。严禁开具“白”收据。

2、学校收据有专人负责购买和保管,领用人在收据用完后缴回保管员,每年年底保管员将用完收据连号整理后交档案室存档,不得擅自销毁。

3、开具收据应按规定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符合规范,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清楚,内容完全一致。

4、开具收据如出现错误,必须按照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更正、改错,并盖上更正章或加盖作废章,重新开具。收据存根应保持完整。出错“作废”收据必须全联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5、不重复开具收据,如对方丢失收据联,只出具书面证明或提供复印件。

6、收据不得转让、转借,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不得使用非核准用途的收据收取未经核准的款项。

图书、教学藏书、教参入库验收制度

1、学校教务处负责对应购图书、教学藏书、教学资料参考书的审批和控制。

2、购入图书由图书管理员凭发票、白卡、购书清册和所购图书交财产管理员作价量验收,财产管理员验收后在图书上加盖验印,并在发票上签字认可。

3、财产管理员应根据发票及时作固定资产帐务处理,图书管理员应及时把所购图书按购书清册作明细帐户处理,并按图书管理要求正确保管。

4、购入教学藏书,由资料管理员参照图书验收的方法进行入库验收操作。

5、教师购入教学藏书应先交资料管理员验收,再由资料管理员按正常购入进行验收入库操作。

6、购入教参按教学藏书验收的方法进行入库验收操作,财产保管员对购入教参不作固定资产帐务处理。教参泛指不能重复使用或不能正常回收的教学参考资料。

7、每月月底图书管理员、资料管理员向总务处交报图书(教学藏书)入库月报表。

8、图书、教学藏书减少或报废由管理员凭报废清册向总务处提出申请,总务处、教务处共同合作,经校长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报废申请,经国资办审批后,学校才能进行帐户减少处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现金日清制度

为加强现金管理,切实作好现金收付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1、库存现金不得超银行核定限额,超量现金应及时解行严禁坐支。

2、当天收入现金必须进行汇总,并分类填写收费记录,当天支出现金,应当进行支出加总,并给出当天现金余额,与库存实点核对。

3、总务处在安排工作时,应当在时间上协调好,以便于出纳在下班前作好现金日清工作。

4、会计应当每日督促出纳作好现金日清工作,并在次日复核现金收付记录,并签章核实。没有进入现金日清事项的收付凭证,不得直接进入电算化录入队列。

5、金收付记录在编制出纳报告单时,应作为附件,两者收付合计应当保持一致。

安全文明教育职责

一、每一位科任教师均应牢记“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将学校的安全工作放在首要地位,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安全教育,并不断收集落实安全教育的材料。

二、护导教师在护导中应注意学生的安全,对不文明的现象及时制止、教育。

三、教师在校园内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提出;教师看见不文明的情况,应及时制止、教育。

四、教研组要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学期安全教育计划。

教师笔记本电脑使用制度

一、学校配备给教师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属于学校财产,学校有权根据教学需要进行调配,统一安排使用。教师遇调动、退休等情况离校时,应及时归还原配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保证其完好无缺。

二、教师领取笔记本电脑时,财产管理部门登记、验收,标注电脑序列号后,方可领用。

三、教师领用笔记本电脑后应立即对笔记本电脑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提出。信息中心处,随时抽验电脑,对其进行常规检查和保养。

四、遇软件问题,使用者不能解决的,可求助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如发生硬件故障,使用者不得自行拆卸,应交由信息中心送往特约维修中心。

五、教师使用电脑时,应小心使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磨损。

空手道教室使用制度

1、在空手道教室,严禁携带碳酸饮料进入场地,室内禁止大声喧哗、打闹、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的现象发生,自觉维持场地的秩序,严禁吸烟、嚼口香糖等情况出现。

2、学生上课必须脱鞋进入场地,严禁穿鞋进入,以确保教室设施的完好无损。

3、器材使用后放回原处,保持场馆的整洁。

4、上课前后应检查器材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教育服务部联系,及时维修,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5、一切校外人员或运动队租借场馆的,须提前与学校教育服务部取得联系,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6、定期维护和保养场馆的器材设备。

6、做好空手道教室的使用记录。

实验室使用制度

1、上课前后应检查器材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教育服务部联系,以便及时维修,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2、一切物品使用后须整理、清洁后放回原处,保持实验室整洁。

3、实验室使用后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实验室干净。

4、在实验室,安全使用电源和实验器材;离开实验室,关闭所有电源。

5、教学中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上级校长室和卫生室报告。

6、放学后实验室负责教师,检查安全,关闭总电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本校师生借用实验室,须提前与负责老师取得联系,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6、定期维护和保养实验室器材。

7、做好实验室使用情况记录。

实验室酒精灯及酒精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一、实验教学用酒精灯及酒精必须贮藏在专室、专柜内,专柜管理为双人管理。

二、储存酒精灯及酒精柜,必须有双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使用。

三、实验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实验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使用酒精灯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五、专管人员对酒精灯及酒精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附件:

酒精灯使用注意事项

1)三焰

酒精灯火焰分为外焰、内焰、焰心三层。焰心是酒精的蒸气,温度最低;内焰是没完全燃烧的碳粒,火焰较明亮;外焰因充分接触氧气,燃烧完全,温度最高。

2)三检查

①使用前要检查灯芯顶端是否烧焦不平,如有,应剪去少许,把灯芯修平,目的是使酒精充分燃烧,放热均匀。

②检查酒精灯里酒精贮量是否在1/42/3之间,酒精量超过酒精灯容积2/3,点燃是可能因酒精挥发、膨胀外溢而失火;酒精量少于酒精灯容积1/4,灯里充满着酒精蒸气与空气爆炸混合物,点燃时会引起爆炸。

③检查灯芯的高度是否适当。如果不当,应用镊子调节灯芯的高度,约为0.30.5cm

3)三要

①酒精灯不用时要立即盖上灯帽。一是防止酒精挥发造成浪费;二是防止由于酒精

挥发而在灯芯上留有较多的水分,以后使用不易点燃或燃烧不好

②给物质加热时要用外焰加热,外焰的温度最高。

③酒精灯不用时要用灯帽盖灭。待盖帽熄灭后,拔下重盖一次。防止灯帽内外形成压强差,而将灯帽吸紧,以后使用不易取下灯帽。

4)三不准

①不准向燃着的酒精灯里添加酒精,添加酒精时必须熄灭灯火,并冷却到室温,然后用漏斗加入。目的是防止溢出酒精,遇明火而引起失火。

②不准用燃着的酒精灯点燃另一个酒精灯,要用火柴或木条引燃,目的是防止酒精溢出引起失火。

③酒精灯灭火不准用嘴吹,目的是防止灯内酒精蒸气突然着火而爆炸。

室内篮球馆使用制度

一、室内篮球馆属公共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油质物品和碳酸饮料进入场地,室内禁止大声喧哗、打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的现象发生,严禁吸烟、嚼口香糖等情况出现。

二、凡进入篮球馆训练、教学的运动员及学生,必须由教练员或老师组织,统一进出场馆。

三、学生上课必须穿运动鞋或软底胶鞋进入场地,严禁穿皮鞋和带钉的鞋类,以确保场馆设施的完好无损。

四、器材使用后放回原处,保持场馆整洁。

五、上课前后应检查器材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教育服务部联系,及时维修,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六、本校师生借用篮球馆的,须征得球馆负责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一切校外人员或运动队需租借场馆的,须提前与学校教育服务部取得联系,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八、定期维护和保养室内篮球场馆的器材设备。

九、做好篮球馆使用情况记录。

小剧场使用制度

一、演出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剧场无活动期间将封闭所有出入口。

二、剧场内严禁吸烟,剧场内动用明火(包括蜡烛等道具)须提前一周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三、严禁携带带壳、带皮的零食、碳酸饮料等进入小剧场,禁止吸烟,嚼口香糖等情况出现。

四、后台和演员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非工作人员和非演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前后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中控室。

五、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严格遵守剧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六、租借剧场的使用者,在使用期间及结束后,应妥善保管自身携带物品,如有遗落、丢失,不予负责。

七、本校师生借用小剧场的,须征得教育服务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联系信息技术部负责技术工作。

八、校来人员租借小剧场的,须提前一周向校长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联系信息技术部负责技术工作。

九、做好小剧场使用情况记录。

信息中心使用制度

一、 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使用。

二、未经信息中心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电脑位置,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

三、禁止在计算机房内会客、聚会,严禁在计算机房内用餐、吸烟。

四、严禁长时间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浏览不雅网站,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言论。

五、上课前后应检查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教育服务部联系,以便及时维修,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六、在信息中心,安全使用电源;离开信息中心,安全关闭电脑并关闭总电源。

七、教学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不准自行动手拆修,情况紧急要立即关机,切断总电源。

八、放学后,信息中心的负责老师检查安全,关闭总电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

九、定期维护和保养信息中心的设备器材。

十、做好信息中心使用情况记录。

音乐专用教室使用制度

一、音乐专用教室是供音乐教学活动及校本课程、合唱队等课外活动使用的专业场所,由音乐教研组专人管理。

二、严禁携带零食、碳酸饮料进入音乐室,保持教室干净。

三、教师在音乐课及兴趣小组活动结束后,应督促学生将使用后的音乐课本、乐器归回原处,座位排齐,保持教室整齐。

四、离开音乐室应安全关闭电脑,关闭室内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和门窗。

五、教室内的物品为学校所有,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音乐专用教室的任何乐器和教学用品,损坏者照价赔偿。

六、本校师生借用音乐道具,办理相关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必经主管领导批准。

七、放学后管理员负责检查安全,切断总电源。

八、本校师生使用音乐专用教室的,须征得本室管理教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九、做好音乐专用教室使用情况记录。

美术专用教室使用制度

一、美术专用教室是供美术教学活动及校本课程、书法课、写生课等课外活动使用的专业场所,由美术教研组专人管理。

二、严禁携带零食、碳酸饮料进入美术室,保持教室干净。

三、教师在美术课及兴趣小组活动结束后,应督促学生将使用后的美术课本、美术用具归回原处,座位排齐,保持教室整齐。

四、离开美术室应安全关闭电脑,关闭室内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和门窗。

五、教室内的物品为学校所有,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美术专用教室的教学用品,损坏者照价赔偿。

六、本校师生借用美术用品,办理相关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必经主管领导批准。

七、放学后管理员负责检查安全,切断总电源。

八、本校师生使用美术专用教室的,须征得本室管理教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九、做好美术专用教室使用情况记录。

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校的用水、用电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用水:

1、本校自来水由上水公司提供,分民用用水和消防用水两路管道进校。

2、校内设民用水泵房和消防水泵房。泵房一旦漏水会自动报警,便于维修。

3、物业工程部人员应每天进入泵房检查,并作记录。

4、下水道每月疏通一次,保障其畅通。

二、用电

1、大楼各层面都装有配电间,发现险情及时切断电源修理。

2、对教室用电,物业工程部人员全天检查。

3、空调用电采取集中控制,根据气候变化进行供电。

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

一、外来人员进校前先出示证件,如实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二、门卫或来访者应事先联系被访对象,确认被访对象在校后方可进入。

三、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先与门卫沟通、登记,经有老师同意后方能入校。

四、访问结束后被访人员须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签名。来访人员方可离校。

五、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学校,经领导批准入内的车辆要进行登记,记录车辆照、车型和出入校时间方可进入,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并保证师生安全,离校时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签名。

六、服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

七、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乞丐、精神病人、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八、遇有不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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