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基建项目操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5-11-10   来源:   

上师大卢实小重大基建项目操作流程

(2015——2016年度继续执行)

一、重大事项的界定:除政府采购外利用办公经费装修、维修的项目。

二、经听取党支部、群众意见,经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讨论,统一思想,拟定基本建设的项目,形成书面方案,想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为经批准不得动工。

三、委托教育局基建站落实施工单位。

四、建筑施工单位须根据学校基本建设的相关要求,作出施工预算。

五、校方与施工单位割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教育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规定,签订协议。

六、施工期间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施工管理。

七、工程结束,相关经费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审计后支付工程款。

八、流程

拟定项目听取党支部意见听取群众意见校务会讨论统一思想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教育局基建站落实施工单位 施工预算签订协议施工监理验收审计支付工程款后续使用维修管理

九、监督机制

1.  依据与计划,征求党支部意见,拟立施工项目。

2.  对所需物品摸清质量及物价。

3.  施工过程中做到多巡视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协调解决。

4.  决算表交会计中心及本校留档。

5.  经会计中心同意付款后以支票或转帐付款,不得用现金支付。

6.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收受回扣、截留、私分、贪腐等行为,除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外,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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