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 上师大卢实小党支部 班子谈心制度
1.
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2.
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3.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老师之间必谈。
4.
党支部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5.
党支部书记每年与全体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困难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
6. 对存在问题的党员,支委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就多次谈。同时,党支部书记、支委会成员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